厦门汉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认证申请:**产品管理体系认证辅导**产品认证咨询:**产品认证管理体系咨询**产品认证辅导:**产品管理体系认证顾问**产品认证顾问:**产品管理体系认证培训**产品认证培训:**产品管理体系建立指导周期:1个月左右审核材料:咨询依据标准所需资料:顾问整理认证条件:预先排查
根据所申请产品的对应的认证范围,认证机构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应至少有一名相应认证范围注册资质的检查员。
对同一认证委托人的同一生产单元不能连续3年以上(含3年)委派同一检查员实施检查。
(1)生产加工活动、管理体系及其他审核证据符合本规则和认证标准的要求;
(2)生产加工活动、管理体系及其他审核证据虽不完全符合本规则和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但认证委托人已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不符合项纠正或(和)纠正措施,并通过认证机构验证。
**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认证证书基本格式应符合本规则附件1、2的规定。认证证书的编号应当从“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获取,认证机构不得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发放认证证书。
1获证组织应至少在认证证书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出再认证申请。
获证组织的**产品管理体系和生产、加工过程未发生变更时,可适当简化申请评审和文件评审程序。
2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再认证检查。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再认证检查时,获证组织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认证机构确认,再认证可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后的3个月内实施,但不得**过3个月。延长期内生产的产品,不得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3 不能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检查,在3个月延长期内未实施再认证的生产单元需重新进行转换认证。
证书与标志使用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
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小销售包装上应当加施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及其编号(编号前应“**码”以便识别)、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检查实施
根据认证依据的要求对认证委托人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核实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委托人按照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依据的符合性。检查过程至少应包括:
(1)对生产、加工过程和场所的检查,如生产单元存在非**生产或加工时,也应对其非**部分进行检查;
(2)对生产、加工管理人员、内部检查员、操作者的访谈;
(3)对GB/T 19630所规定的管理体系文件与记录进行审核;
(4)对认证产品的产量与销售量的汇总核算;
(5)对产品和认证标志追溯体系、包装标识情况的评价和验证;
(6)对内部检查和持续改进的评估;
(7)对产地和生产加工环境质量状况的确认,并评估对**生产、加工的潜在污染风险;
(8)样品采集;
(9)对上一年度提出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或纠正措施进行验证(适用时)。
检查组在结束检查前,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向受检查方及认证委托人明确并确认存在的不符合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